“清风干部”评选实施方案
为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经林业局党委研究,在认真总结学习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沙尔温都尔林场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树起来,正面宣传引导全旗广大党员干部以身边优秀典型为标杆,激发全旗党员干部夙夜在公、勤勉尽责、清正廉洁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营造“清风起,气象新”的清廉干事氛围。
……此处隐藏374个字…… mso-char-indent-count: 2.0" class="MsoNormal">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场党支部要担负起“清风干部”评选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林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牵头抓好“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林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进行监督。
(二)明确方案职责。“清风干部”实行年度评定,每年初评定上一年度“清风干部”。各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评选标准,确定评选办法,严格按照程序稳步推进“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落细落实。
(三)严格审核把关。林场“清风干部”联审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据各自职责,对评选标准做好相应的政策界定,认真审核把关。“清风干部”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必须经集体研究,评选过程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程留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