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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10 10:19:19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的调研报告[本文共1379字]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湖南省文物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立足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主动依托传统村落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遗产资源,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不断加大保护修缮力度,创新性地实施了“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文化建设、新型产业开发、文化旅游发展四结合”战略,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一、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第一至四批中国传统村落257个(第五批还未公布),其中拥有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中国传统村落约55个(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28个,其他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村落27个)。除张谷英村、楚东村、黄沙坪村等3个村外,其余传统村落基本坐落在大湘西和湘南地区。这些地区都位于武陵山片区区域、罗霄山片区区域、雪峰山区域,尤其是2017年省委提出的十个深度贫困县全部位于这几个区域内,因此,在保护发展我省传统村落实施过程中,都应积极对接国家的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建设、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

二、推动传统村落繁荣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

通过文物保护项目经费的投入和文物保护建筑的逐步修缮,村落环境及交通设施的改善,使传统村落逐渐繁荣发展,2013年以来,省文物局以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为依托,争取中央财政投入2.82亿元外,省本级投入保护资金约6000余万元,共修缮保护传统村落20余个,重点加强传统民居、整体风貌、文物古迹等保护,优先支持传统村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对古道、古桥、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保留整体风貌,古庙宇、古塔、古祠堂等进行保护和维修,突出民居风貌特色,确保建筑风格与村落风貌相协调。为上千户的村民维修了房屋,改善了生活居住环境,优化了村庄收入结构,扶持指导传统村落特色种养业、文化旅游业,促进了村民收入增长,目前经过保护修缮后的传统村落,发展文化旅游的传统村落超过60%。比如江永县兰溪瑶寨,通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旅游人数爆炸式增长。

三、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通过对传统村落文物建筑的修缮,居住环境的治理,充分展示农耕文明的魅力和风采,深入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和人文精神,提炼以张谷英村“孝友传家”、楼田村“廉洁文化”等,为传承的湖湘优秀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同时,充分尊重传统村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和文化内涵,保持原有文化生态和文化风貌,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传统村落,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展演活动。

四、协助创新传统村落社会治理,形成文化遗产安全治理新格局。

在传统村落的乡村振兴中,要通过文化遗产研究、修缮,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来主动影响乡村的社会治理及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在一些传统村落管理中逐步推行在村级领导班子中明确文物管理责任人,如张谷英村、舒家塘村等,文物部门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文化遗产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正在潜移默化当地村民,催化出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保护文物逐渐成为村民们的自觉行动。同时,鼓励在传统村落资源承载力、村民接受度、经济承受度等允许范围内,适度有序开发由村民自主参与的民宿、农家乐等特色旅游项目,培育乡村新业态,让传统村落“见人、见物、见生活”。乡村集体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扶持特色手工艺,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切实集体及村民个人收入,从而让村民更加积极自觉地保护文化遗产,形成文化遗产安全齐抓共管新局面。

湖南省文物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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