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到位。
一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绝不允许“带病生产”。加强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罚重处、顶格处罚。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抓好工矿商贸领域双重预防体系网上运行。
二要全面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突出对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运输液化气等液态烃车辆及其罐体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违规通行。严格行业准入,抓好源头防范,构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抓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加快推进化工园区转型升级,打造智慧化、智能化安全园区。
三要全力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及重点部位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强化雨季安全检查和巡查监测,着力做好矿山企业防洪工作。强化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各级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专项整治任务。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督导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