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计发〔2017〕39号《关于印发《2017年**市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所于6月8日-6月9日对辖区内医院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医院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消防制度建设及设施配备问题提出意见:
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2.严格消防户籍管理备案。及时在公安部户籍化管理系统录入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志愿)消防队、重点岗位信息或变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设施维保,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并报消防机构备案。
3.推进技防措施建设。对未达到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标准的门诊楼、病房楼,应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技防措施;对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门诊楼、病房楼经常有人员通行处的防火门,应设置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4.加强消防责任制度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及上述条款要求均纳入《南通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人员。